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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7章 草台班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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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审判室专门审理涉及A银行孝天市支行的借贷纠纷案件,如果银行不起诉,经济审判室就没活儿干。

郑庭长走马上任后,天天催促王加根,叫他快点儿递交起诉状。

按说,这也不是什么难事情。A银行那裹脚布一样又臭又长的《不良贷款清单》,涉及好几百个不守信用的借款人。他们都可以成为被告——诉讼资源还是非常丰富的。王加根每天浏览着“裹脚布”,脑子又难免开小差儿。他想,A银行孝天市支行有这么多不良贷款,整个A银行该有多少啊?如果算上B银行、C银行、D银行和其他中小银行,全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总共有多少啊?这肯定是个天文数字,大到他想都不敢想。

“有借有还,再借不难”“欠债还钱,杀人偿命”是妇孺皆知的道理,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人拖欠银行的贷款?甚至想方设法地赖账呢?银行自有资本有限,发放贷款的资金主要靠吸收存款。存款到期必须兑付,而贷款又有这么多收不回来。那么,兑付存款的资金又是从哪儿来的呢?

当王加根提出这些疑问时,坐在一旁的郑庭长抢白道:“你管这些干什么?咸吃萝卜淡操心。银行拿什么兑付存款,与我们屁不相干!我们的任务是清收不良贷款。收回了不良贷款,我们才能拿到费用,工资和奖金才有保障。你还是抓紧时间搞正事,快点儿写起诉状,别让大家都窝在这儿没事干。”

王加根满不在乎地笑了笑,漫不经心地从“裹脚布”的首页往后翻,装出选择起诉对象的样子。其实他心里很清楚,无论他起诉谁,洪远平都有可能同意。洪远平明确地告诉过他,依法清收不良贷款,全权委托他办理。领导之所以如此信任他,当然是有原因的。

为了防止不良贷款失去诉讼时效,他向洪远平提建议,对逾期时间超过两年和接近两年的贷款,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催收。洪远平采纳他的建议,要求全行迅速贯彻落实,很快就有了意想不到的收获。一些胆小怕事或者并非成心赖账的借款人,看到A银行如此大动干戈,担心自己吃官司,就主动把拖欠的贷款偿还了。据A银行孝天市支行信贷股统计,统一催收行动开展仅一个多月,就收回不良贷款本金和利息三百多万元。因为这个了不起的成绩,王加根有了地位。包括洪远平在内的行领导,都把他当成清收不良贷款的功臣。在确定依法清收的起诉对象时,他自然而然就有了话语权。洪远平非常尊重他的意见。他想起诉谁就起诉谁。只要是他递交审批单,洪远平就签“同意”,从来没有否决过。

王加根把起诉状写好后,附上搜集到的证据材料,一并交给郑庭长。郑庭长看过起诉状和证据材料,如果觉得没问题,就算正式受理了。然后,安排人复印,并把起诉状副本送交被告人。

“别忘了告知被告人,叫他们在十五天内提交答辩状!”每次饶春芳和老易出发时,郑庭长都会这么嘱咐。

送达起诉状副本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

A银行孝天市支行的不良贷款全是陈年旧账。时过境迁,有的借款人搬家了,难觅行踪;有的借款单位厂垮人散,别说找负责人,连普通工人都找不到;有的国营或集体单位改制了,连单位名称都发生了变化。为借款人担保的保证人也有类似情况。饶春芳和老易经常无功而返,在郑庭长面前倒苦水。

找不到被告人,起诉状副本送达不了,官司就没办法打。

郑庭长也坐不住了。号召经济审判室人员全体出动,分成多个小分队,在孝天城的大街小巷来回穿梭,还让司机小张开上那辆半新不旧的吉普车,去外地寻找。有时好不容易逮住被告,给他们起诉状副本,他们又不愿意签收。

“这只是走个程序。签字并不代表你认可起诉状的内容,仅表明你收到了我们送的东西。”郑庭长耐心解释。

“今天你收也得收,不收也得收!”饶春芳耀武扬威地抖狠,说话的同时,手里还挥舞着电棍,“我们找你,不是代表我们个人,而是代表法院!”

“我们不是逼迫你还贷款,也不需要你对我们作什么承诺。只要你在送达回执上签个名,或者按个手印,表明已经收到就行了。”老易有点儿央求的意味。

潘蕾补充道:“如果你坚持不收,我们就去街道办事处找人,让他们作个见证,一样可以证明起诉状副本送到你手里了。”

……

大家有的唱红脸,有的唱黑脸,软硬兼施,威逼利诱,目的就是把起诉状副本送出去。可还是有一些顽固不化的被告人,不买他们的账。遇到这种情况,他们就把起诉状副本交给当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,让基层组织代收代转。

起诉状副本送达之后,无论被告人提交还是不提交答辩状,都得耐心地等上十五天。这半个月,王加根不能消极等待。他要调查被告人的财产状况,弄清楚有没有可以处置的房产,有没有值钱的机器设备,有没有库存的产品或者半成品,账上有没有存款,对第三方有没有债权……摸清情况后,就申请诉讼保全,让法院对被告的财产进行查封、扣押或冻结,以免当事人隐匿或者转移。开庭时间确定后,他又要撰写诉讼代理词,做好在法庭上发言和辩论的准备。

经济审判室只有由几张桌子和几把椅子拼成的长方型桌台。开庭的时候,郑庭长和潘蕾坐在桌台的顶端,一侧坐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,另一侧坐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。不设旁听席,也没有法警。不像审理案件,更像是在召开一个会议。虽说是简易程序,该走的步骤一个也不能少。宣布法庭纪律,核对当事人,宣布案由,宣布审判人员和书记员名单,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,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。法庭调查,法庭辩论,征询各方最后的意见,进行调解。如果调解不成,当庭判决或择日制作判决书。潘蕾负责法庭记录,记录完成之后,交双方当事人签字,按手印。最终形成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,也会盖上带有国徽的“孝天市人民法院”的印章……

客观地讲,这些案子的审理并不难。借贷纠纷本来就是借款人理亏,加上法院又和A银行有合作协议。官司谁胜谁败,没什么悬念。问题是,调解书或者判决书生效后,执行起来不容易。被告人往往在法庭上说得很好,真正到了应该履行义务的时候,又没有实际行动。他们还是赖账不还,把神圣的法律文书视同儿戏,让其成为一纸空文。

怎么办?遇到这种情况,又该王加根忙乎。他得撰写《申请执行书》,要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。通常情况下,执行应该由法院执行庭实施,但他们这个经济审判室,执行还是得靠自己。进入执行程序,郑庭长、潘蕾、饶春芳、老易和司机小张摇身一变,就成了法院的执行员。向被执行人下达《执行通知书》,要求其报告财产情况。如果当事人不如实报告,或者想方设法隐匿财产。他们就拿出随身携带的《协助查询通知书》,去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。一旦发现账户里有钱,马上填写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,予以冻结或者划拨。有时被执行人提出用财产或物资充抵债务,诸如:卖不出去的商品,停止使用的机器设备,快报废的汽车,荒芜的土地,破旧的厂房,款式过时的服装……接不接受这些抵债资产?谁也不敢擅自作主,也不敢贸然拒绝。为了防止被执行人转移,不管三七二十一,先查封了再说。贴上盖有法院红印的封条,再去征求银行领导的意见。

见到洪远平,郑庭长把那些查封的破玩艺儿吹上了天,极力劝说银行同意以物抵债。他的意图很明确,只要银行同意接收这些东西,就可以折算成收回的贷款,法院就能够按比例提取费用。

洪远平自然心知肚明,用浓重的应山口音表明观点:“收不收这些东西,我不发表意见。你们既然收回了,就要负责卖出去,用出售所得价款来偿还贷款。这些抵债资产值多少钱我不管,我只按实际收回的现金给你们兑现。”

一听这话,郑庭长如泄了气的皮球。

抵债资产变现,比收回这些东西更难。首先得请资产评估公司估价,再交给拍卖行拍卖,或者想办法变卖。拍卖和变卖流程复杂,耗时不说,成功的概率还很小——拍卖有可能流拍,变卖有可能无人问津。结果,那些查封和扣押的财产成了烫手山芋。经济审判室难以正常运转,陷入停滞状态。

郑庭长的工作积极性严重挫伤。他不再关心银行案子的执行,也不催王加根起诉。每天照常来经济审判室上班,但胳膊肘下总是夹着其他案子的案卷。既然银行的案子推不动,他就转移工作重心,利用银行提供的便利条件,办理其他案子。其他人拖拖拉拉地来了之后,他就像生产队长一样,给每个人安排点儿事情做。然后,就坐在那里看案卷,做笔记,写呀画的。饶春芳、老易和小张开着吉普车,按照郑庭长的指令出去跑一圈儿,没过一会儿就回来了。一无所获,叫苦连天,通娘骂老子。然后,每人泡上一杯茶,或站着,或坐着,漫无边际地夸夸其谈。山南海北,天文地理,城市乡村,今古传奇,趣事逸闻……总有说不完的话题。

郑庭长不仅不阻止,有时还饶有兴致地参与其中,发表看法和观点。不过,一旦谈话接触到打官司,涉及到法律问题,他又会退避三舍,回到自己的座位,缄默不语,接着看那些与银行无关的案卷。他不屑于与法盲讨论专业问题。饶春芳、老易和小张虽说在经济审判室上班,但没有学过法学,对法律方面的事情一窍不通。他们连实体法和程序法都搞不清楚,还老是争得脸红脖子粗。尤其是饶春芳,不懂装懂,做事又没主见,纯粹是个吃闲饭的主儿。每逢这个时候,王加根就感到悲哀,毫无疑问,经济审判室这个草台班子,根本担负不起清收不良贷款的责任。在这里无所事事,简直就是浪费时间和生命!

成为律师一度是他梦寐以求的,可真正开始从事律师工作,他又发现律师其实并没有他原来想象的那么神圣。其社会地位也没有他想象的那么高,比法院的审判人员差多了。不管律师多么能言善辩,案子最终还是得法官审理。官司输赢,还是法官说了算。因此,法官更受当事人的追捧,经常有人请吃饭,送东西,打砣子,塞红包。律师享受不到这些“待遇”,而且特别辛苦。接到案子,律师得绞尽脑汁地写起诉状或者答辩状,东奔西走地调查取证,撰写代理词或辩护词,翻阅海量的法学书籍,熟悉法律法规,为出庭作准备。开庭审理时,法官是裁判,只须按程序向双方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提问,无须动什么脑子。而律师就不一样了,走上法庭就如同上了前线,注意力必须高度集中,精神高度紧张。

依法收贷没什么进展,经济审判室的人员队伍却在日益壮大。每隔一段时间,这里就会出现新面孔。这些“新同事”都是郑庭长弄进来的,其中还有市法院副院长的千金。经济审判室是银行和法院联合设立的,招收员工征求过双方领导的意见没有?他们的薪酬如何确定?工资和奖金由谁来支付?所有这些问题,只有郑庭长一个人清楚,其他人心里都是黑的。

在经济审判室,郑庭长的权力至高无上。什么事情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,从来不征求其他人的意见。即使是银行方的负责人饶春芳,他也不放在眼里。饶春芳的水平本来就不怎么样,遇事没主见,更谈不上有魄力,窝窝囊囊。加上品行又差,自私自利,贪图小便宜,心胸狭窄,没什么人缘儿,根本就没有能力与郑庭长抗衡。

经济审判室自开张以来,所有的花销都是银行出的,法院只派了两个人,没承担一分钱费用。前期审理的那些案件,都收取了诉讼费用。按照银行与法院签订的协议,这些诉讼费用应该作为经济审判室的收入。但郑庭长不同意,坚持交给法院经济审判庭。看到这些不平事,饶春芳连屁都不敢放一个,倒是肝火旺盛的老易,时不时找郑庭长理论。老易年过半百,是快退休的人了,又没职务和头衔。光脚不怕穿鞋的,因此什么话都敢说。只要觉得郑庭长做得不对,他就会拍案而起,吵吵嚷嚷地据理力争。郑庭长自然非常恼火,唇枪舌剑地予以回应。两人的嗓门都大,吵得房顶上的阳尘直往下落。饶春芳见老易冲在前面,于是也参与其中,与老易并肩作战。经济审判室霎时变得热闹非凡……

每逢这个时候,王加根就安静地坐着,如同看猴把戏,欣赏他们的表演。凭心而论,他也觉得郑庭长做事情过分。尤其是在短短个把月时间弄进来四个可有可无的“新员工”,让人难以忍受。经济审判室本来就没什么事做,又弄进来这么多人吃闲饭,纯粹是揩银行的油。不过,这种事情在银行也不少见啊!银行办了那么多实体,招收人员没有计划,处于失控状态。摊子越铺越大,机构越来越臃肿。谁知道将来如何收场!一想起这些,王加根忧心如焚,晚上睡不着觉,通宵达旦失眠。心里不舒服,有了牢骚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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